自然法是人作为“神意”的参加者

       托马斯阿奎那是" 经院哲学" 的集大成者, 其神学唯心论以及伦理法律观, 以中世纪早期圣奥古斯丁所代表的西欧封建社会形成时期的神学法哲学为基础, 体现西欧封建社会发展时期基督教圣经中的教条同亚里士多德学说的精巧结合。

       在思想基础方面, 托马斯阿奎那一方面接受了柏拉图的哲学" 理念" 论, 认为理念是万物的本体, 是绝对的、最终的、不变的实。同时也接受了奥古斯丁的" 造物主" 观点, 并从基督教的" 创世纪" 出发, 论证上帝的神性即永恒不变性和无限创造性。在阿奎那看来, 上帝是至善者, 上帝的善在于无限地仁爱, 但是由于上帝是从虚无中创造出人类的, 因而人世间的善不如上帝的善实在, 人的主观缺陷即造成邪恶。

       托马斯阿奎那还吸取了亚里士多德关于法律和正义的思想, 但他使这种思想适应于福音学说而且并入到神学思想体系中。他认为, 国家是由个人的本性中彼此依赖过集体生活的自然需要而产生的, 但上帝是人和人性的创造者, 所以国家便是上帝创造的。君主不过是上帝的一个仆人而已, 他必须要按照上帝的旨意来管理国家。托马斯阿奎那指出, 法是对于公共幸福事项的合理安排和控制, 是人们赖以行动或不作其他一些行动的行动准则或尺度。

       阿奎那把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 托马斯由此构成一个法的等级体系。所谓永恒法, 即代表上帝的理性和智慧, 是上帝支配整个宇宙的法律。其他一切法律与这种真正的理性一致, 都是来自于永恒法。自然法是人作为" 神意" 的参加者, 体现一种自然的倾向以从事适当的行动的规则。换言之, 自然法是指上帝用以支配人类的法律, 是沟通上帝和人类的桥梁, 其首要原则是" 行善避恶" , 包括力求自存、结成婚姻关系和养育后代、参加社会生活等。神法是上帝通过" 圣经" 赋予人们的法律, 用以补充较为抽象的自然法。人法即世俗统治者制定的法律, 它有六个基本特点:一是来自自然法; 二是以社会公共福利为目标; 三是由世俗的统治者颁发; 四是支配世俗人们的行动; 五是具有强制力; 六是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

       谁说背离自然也即背离幸福

       英国学者塞约翰逊还有句名言:" 背离自然也即背离幸福" 。这确实是一句令人们对保护自然环境而值得深省与反思的提示。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潘谷西指出:" 风水产生于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中, 是人们渴望把自身和谐地统一于自然之间而采取的一种自我完善手段, 本来没有丝毫神秘之处。但是在缺乏现代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建筑学知识的时代, 人们只能根据当时的知识水平来认识环境, 解释所遇到的种种问题。

       于是, 气、阴阳、五行、八卦等中国古代解释宇宙和自然的观念以及罗盘指南针就自然而然地成了风水术的主要理论依据和操作工具; 为了适应人们普遍存在的避凶就吉的心态, 风水师们又编织了越来越庞杂的谎言网笼罩在它的上面, 使本来具有朴素科学原理的东西变成了扑朔迷离神秘莫测的骗局。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的责难, 甚至指为迷信而加以讨伐了。今天我们的研究任务就是要对之进行清理, 去其荒诞的外壳, 揭示其合理的内核, 回复其原来意义上的古代环境工程学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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