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组织逐步变化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而创造出来的文明成果。从本质上来看, 法与人的价值关系就是人与价值创造物的关系。

       人类是在自身与社会的发展中, 逐步认识到自身以及作为自身延展结果的社会的需要的。同时, 人类寻找满足这些需要的途径、方法、手段, 也有一个历史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 人类的价值观念逐步觉醒和丰富起来。不仅如此, 人类在追求自身生命价值的过程中, 还产生了一定的价值判断的标准和观念。这些价值判断的标准和观念因价值主体和社会阶段的不同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

       当人类的物质生活方式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时, 价值判断的标准和观念的差异随之增大, 此时氏族社会已经不能自发地进行价值调整了, 因而需要产生调节平衡价值判断、标准和观念的契约, 通过惩罚、奖励等形式来维护氏族社会内部的秩序和稳定。

       这种契约就是低级形式的法, 是人类价值观念发展的必然结果

       法就是在这个过程中, 在价值观念有了相当发展的基础上, 在人们自觉能动的努力下创制出来的。因此可以说, 法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发产物, 也是人类有意识的理性成果。人类社会的制度文化的产生, 是人类价值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需要。

       在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中, 人类社会组织逐步变化, 氏族组织逐步被新型的社会组织- - - 国家取代。国家一旦成为了对社会的独立力量, 马上就产生了新的意识形态。此时, 旧的价值体系被新的价值体系所取代。一切与新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价值形态、价值观念、价值标准, 便为法律所认定, 并以全社会的名义制约着社会的所有成员, 成为基于人类普遍的价值观念的集中体现。

       侧重以美媚之貌蛊惑观众的做法

       " 若众歌舞伎" 中的青年男子演员因为年轻貌美, 深受女性观众的喜爱, 演员生活作风糜烂, 经常和观众发生恋情, 时有殉情、私奔等引起社会轰动的事件发生。于是幕府在1 6 5 2 年明令禁止" 若众歌舞伎" 演出活动。然而, 歌舞伎毕竟成为当时日本民众最主要的娱乐活动, 幕府禁止无法断绝民众的喜好, 剧团方面便想出了对付禁令的方法, 把青年男子演出的歌舞伎改为成年男性演出, 于是出现了" 野郎歌舞伎" , 也就是现在日本歌舞伎的原型。歌舞伎从此改变了侧重以美媚之貌蛊惑观众的做法, 转而追求演技, 遂逐渐发展成专门由男演员演出的纯粹演艺。

       明治维新后, 从西洋归国的知识分子和执政者们看到西洋社会里把艺术视为国家文化的象征, 于是就把歌舞伎这项来自妓女的艺术当做了日本文化的代表。歌舞伎从此被视为日本国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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