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将重要问题概括到报告或备忘录中

       在职场中, 相信大家都听别人说过:" 我已经很努力了, 为什么上司始终不给我机会? "

       如今已是某外资公司部门上司的李小姐在谈论起这个问题时很有感慨, 他说:其实, 以前的很多想法和观念是会随着职位的不同而改变的。当我还是一名小职员的时候, 经常认为自己是公司里最卖力, 最有实力的下属, 为公司付出的也最多, 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 心里自然不能开心。直到现在坐在部门上司的位置上, 重新审视时, 才发现原来的我是陷入了一种误区。

       不是说每个努力工作的下属都会得到升迁的机会, 一个公司总共也就那么几个位置, 人人都想升职, 那是不现实的。于是, 我尽量安排其他的机会给我的下属, 但我不能只考虑这些, 更要照顾整个部门的协调安排。我要让整个部门的下属对我们公司充满信心和希望。销售业绩的增长, 是部门下属的期待。或许, 在一般下属看来, 上司一定在各个方面都相当出色。而事实上每个上司都有他个人的优势和盲点。今天, 我坐在了上司的位置上, 个人的弱点便显得愈发突出了。

       上司对下属有期盼, 下属对上司也有期盼,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共同期盼, 这要比那些被动假设好的多。理解自己的上司, 了解上司的工作方式是建立和谐工作关系的另一方面。例如:有些上司性格比较急躁, 在开会时喜欢直接切入主题。所以每当自己的下属开始离题时, 他就会表现得坐立不安, 进而直接打断下属的谈话。发现了上司这样的工作特点之后, 我们不妨在开会之前预先准备一份简单的提纲, 作为发言指导, 相信这种小调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各自的不足。

       与之相反, 有些上司则不急于表述自己的观点, 而是更倾向于观看下属的报告, 聆听他人的想法。面对这样的上司, 不妨将重要问题概括到报告或备忘录中, 以便上司从中获取信息, 深入研究。

       裁判以及刑罚是同一的概念

       在我国古代汉语中, 法和公平、裁判以及刑罚是同一的概念。

       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 - - 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考证:法通灋, " 灋, 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 廌,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去" 。从" 法" 的古体" 灋" 以及这一解释, 似可得出三点结论:第一, " 灋" 的左边是水, 有公平之意。第二, " 灋" 的左下角是" 去" , 有刑罚之意。第三, 传说" 灋" 字右上角的" 灋" 是一种头长独角的神兽, 亦作" 豸" 或" 獬豸" 。该兽性中正, 辨是非, 在审判时被其碰触者即被认为败诉或有罪, 所以" 击之, 从去" 。这既反映了上古时代盛行神明裁判, 又相信法是正直、正义的准则。因此可以说, 就" 法" 的古体词义而言, 是" 公平" 地判断行为的是非、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事实上, 在我国古代文献中, " 法" 多和" 刑" 通用。因为在我国古代, 法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刑罚, 用法就意味着用刑。例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把" 法" 解释为" 刑" 。《唐律疏议》中也有" 夫法者, 刑也" 之句。

       除了与" 刑" 通用, 中国古代还把" 法" 与" 律" 通用。据《说文解字》解释:" 律, 均布也" 。而清代段玉裁所著《说文解字注》也认为:" 律者, 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故曰均布也" , 意指" 律" 是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 以使行为协调一致。据我国《尔雅释诂》记载, 在秦汉时期, " 法" 与" 律" 二字已同义, 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语义。正因为法和律皆有公平、正义、统一的行为准则的含义, 所以我国唐代的《唐律疏义》就明确指出:" 法亦律也, 故谓之律" , 并认为二者" 文虽有殊, 其义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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