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从欣赏的角度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对手。这些对手可能是我们的同事、我们的朋友、我们的敌人, 采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对手, 决定了一个人的成败。

       张先生和李先生是要好的朋友, 同在一家公司同一部门工作。因为部门上司升迁, 公司准备在部门里选拔一个新的上司。消息传开后, 大家都希望自己人选。后来传来内部消息, 上司主要在考察张先生和李先生, 他们俩的能力都很突出, 尤其是张先生, 办事能力强, 为人也不错。

       李先生得知张先生就是自己的竞争对手, 就暗下决心, 想着一定要把张先生挤掉。但他也明白, 如果堂堂正正地竞争, 不是张先生的对手。于是, 李先生四处活动, 在上司面前极尽献媚之能事, 除夸大自己的能力外, 还处处给上司一个暗示:张先生有许多缺点, 他不适合这份工作。在李先生的活动下, 终于把张先生挤了出去。但是当他坐到那个梦寐以求的位子上时, 李先生才发现, 他根本就不是胜利者, 多数人瞧不起他, 他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而且每次面对张先生, 他都心怀愧疚。

       在现代的职场上, 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适当的竞争能够促进一个人的成长。这一切的关键是我们对竞争对手持什么样的态度。一个没有对手的动物, 一定是死气沉沉的动物。人也同样, 一个没有对手的人必定会成为一个不思进取的人。生活中出现一个对手不是一件坏事, 相反竞争对手会让我们充满活力。

       有一个职场新人去一家广告公司求职, 顺利地通过了第一轮测试。成了十位入围者之一。第二轮测试内容很简单:让每位入围者按要求设计一件作品, 并当众展示给另外九人, 让他们打分, 写出相关的评语。这个职场新人在评分时, 对其中三人的作品非常佩服。怀着复杂的心情给了他们打了高分, 并写下了赞美的评语。令他意外的是, 他入选了。而更令他意外的是, 他欣赏的那三位中只有一个人入选! 这是为什么? 后来, 广告公司上司的一番话使他醒悟。上司说:" 入围的1 0 人可以说都是佼佼者, 专业水平都较高, 这固然是重要的方面, 但公司更为关注的是, 入围者在相互评价中, 是否能够彼此欣赏。因为, 庸才自以为是, 看不见别人的长处, 这倒情有可原, 但若对对方视而不见, 那就显得心胸太狭隘了。严格意义上说那不叫人才。落聘的几位虽然专业水平不错, 但遗憾的是他们缺乏彼此欣赏的眼光, 而这点比专业水平更重要。

       因此, 有了竞争对手, 不是整天要盘算着如何打击对方, 而是从欣赏的角度, 处处学习对手, 并以对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确, 欣赏对手比打击对手更有效。在与对手竞争时, 要抱着欣赏对手, 向对手学习的心态, 以对手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短处, 这样才可以提高自己, 最后战胜竞争对手, 再面对更强的对手。

       禁止人们为非作歹

       古罗马的法哲学研究深受古希腊法哲学思想的影响, 除受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外, 还直接承继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

       在当时, 古罗马奴隶制国家还是一个以罗马城为中心的城邦国家, 后来发展成为横跨欧亚非三个大陆的大帝国, 经历了君主、共和、帝国三大时期。其法律( 即罗马法) 最发达的时期是帝国时期。

       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末期著名的法学家和政治家, 他深受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影响, 在西方率先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自然法的学说。在西塞罗的法哲学思想中, 他首先把国家和法律看成是人民的共同财富, 国家的权威来自人民的集体力量,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他认为:一个执政官的职责就是依照善法对人民进行统治, 并给予正当的和有益的指导。在法、执政官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方面, 他曾有过这样的比喻:因为法统治执政官, 所以执政官统治人民, 并且也可以说, 执政官就是会说话的法律, 而法律就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其次, 他断言, 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 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法则, 它的作用远远超过人类领袖所制定的法律:它是最高的理性, 并且固植于支配应该做的行为和禁止不应该做的行为的自然之中; 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 它命令人尽本分, 禁止人们为非作歹。并且, 在他看来, 自然法早在成文法或国家之前就已存在, 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改变或取消这种法律; 如果一个国家的成文法, 即现行法律和自然正义相矛盾的话, 那么这种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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