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和有真才实学的人一起交谈更要多听

       聆听是搞好人际关系的需要。人有两只耳朵一张嘴, 就是为了少说多听。不重视、不善于倾听就是不重视、不善于交流, 而交流的一半就是用心倾听对方的谈话。不管你的口才有多好, 你的话有多精彩, 也要注意听听别人说些什么, 看看别人有些什么反应。俗话说得好" :会说的不如会听的。" 也就是说:只有会听, 才能真正会说; 只有会听, 才能更好地了解对方, 促成有效的交流。尤其是和有真才实学的人一起交谈更要多听, 不仅要多听, 还要会听。所谓" 听君一席话, 胜读十年书" , 大概也正是这个意思吧。

       那么, 是不是我们什么都不说, 只一味地去听呢? 当然不是。假如一句话都不说, 别人即使不认为你是哑巴, 也会认为你对谈话一点兴趣都没有, 反应冷漠。这样会使对方觉得尴尬、扫兴, 不愿再说下去。到底多说好, 还是少说好呢? 这就要看交谈的内容和需要了。如果你的话有用, 对方也感兴趣, 当然可以多说; 倘若你的话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和作用, 还是少说为佳。即使你对某个话题颇有兴趣和见解, 也不要滔滔不绝, 没完没了, 更

       不要打断别人, 抢话争讲, 因为那样会招致对方厌烦, 甚至破坏整个谈话气氛。

       听话也有诀窍。当某人讲话时, 有的人目光游离, 心不在焉, 给人一种轻视谈话者的感觉, 让对方觉得你对他不满意, 不愿再听下去, 这样肯定会妨碍正常有效的交流。当然, 所谓注意听也不是死盯着讲话者, 而是适当地注视和有所表示。

       只要将人际关系融洽的人和人际关系僵硬的人作个比较, 就会明白, 越是善于倾听他人意见的人, 人际关系就越理想。就是因为, 聆听是褒奖对方谈话的一种方式。

       把自然法与人定法相比较

       西塞罗关于法的善恶之分的观点是由其论述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中推理出来的。他视法律理性为最高的命令, 法律权威不是来源于规则本身而是来自自然理性的力量, 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 同时又是至高无上的, 自然理性与神同在, 自然法先于人定法而存在。

       再次, 西塞罗把自然法与人定法相比较, 将以二元法律观为特点的自然法传统和对现实法律的批判结合起来, 主张对法的内容加以深入考察。对此, 他提出了以下令人深思的问题:由暴君制定的法律是正义的吗? 一部规定暴君可以甚至不通过审判就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他想处死的公民的法律能被认为是正义的吗? 盗窃、通奸、伪造遗嘱等行为被统治者的法令或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所认可是正义的吗? 对于这些问题的答案, 西塞罗认为是不言自明的, 最愚蠢的想法就是相信一个国家的法律或习惯中的内容全都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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