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

       交际是人类共同的心理追求, 也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即使一个自卑感很强的人, 可能惧怕与专门控制他的人相处, 但与宽容随和的人则可能相处得很好。人们当然都希望交往, 但在实践活动中却存在着各种影响人际交往的心理障碍。

       人际交往的心理障碍之一:自负

       只关心个人的需要, 强调自己的感受, 在人际交往中表现为目中无人。与同伴相聚, 不高兴时会不分场合地乱发脾气, 高兴时则海阔天空、手舞足蹈地高谈阔论, 全然不考虑别人的情绪和态度。另外, 在对自己与别人的关系上, 过高估计了彼此的亲密度, 讲一些不该讲的话, 这反而使人出于心理防范而与之疏远。

       人际交往的心理障碍之二:嫉妒

       嫉妒是一种情感状态, 是把强于自己的人看作是对自己的威胁, 是自己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因而对他们感到不悦, 甚至产生愤怒、怨恨的紧张情绪。嫉妒可以模糊认识, 使认识变窄。如果这种情绪不断加强, 会使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危害他人, 也危害自己。嫉妒心具有普遍性特点, 不分男女, 不分老幼, 不分种族, 不分职业, 不分地位高低, 都不能回避嫉妒心态。但嫉妒心的强弱则因人而异, 有的人嫉妒心明显, 有的人则不太明显。从嫉妒心的强度方面分析, 可以把嫉妒心的进程分为三种形态, 即嫉羡、嫉扰和嫉恨。嫉妒心的危害很大, 一方面对人际交往的危害, 另一方面也使嫉妒者自己陷于痛苦之中。对嫉妒性格的理性调整途径如下:防止自私心泛滥, 从" 小我" 中解放出来; 对自己有恰当的认识和评估; 加强道德修养, 认清嫉妒的卑鄙性; 加强自我调节、自我控制; 通过意志努力, 消除嫉妒心理。

       人际交往的心理障碍之三:多疑

       这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不好的心理品质, 可以说是友谊之树的蛀虫。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的:" 多疑之心犹如蝙蝠, 它总是在黄昏中起飞。这种心情是迷陷人的, 又是乱人心智的。它能使你陷入迷惘, 混淆敌友, 从而破坏人的事业。" 具有多疑心理的人, 往往先在主观上设定他人对自己不满, 然后在生活中寻找证据。带着以邻为壑的心理, 必然把无中生有的事实强加于人, 甚至把别人的善意曲解为恶意, 这是一种狭隘的、片面的、缺乏根据的一种盲目想象。

       执法、司法、守法和法的监督

       法制完备表现为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而无一遗漏。凡是法律制度所应调整的, 均应有法律制度调整。凡是由法律制度调整的, 均应有恰当的法律制度调整。调整不同领域的法律制度应当相互衔接, 有机协调。法律制度在执行、遵守、监督中的任何问题, 均能在法律制度中获得解决的途径。法制有一个调节机制, 能作出适应客观需要的相应反映, 能进行有效的自我修正。

       法律制度的完备是法治国家进行法的价值选择的基础目标。

       在中国, 法制完备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法的价值选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

       首先, 法律制度是法治实践的前提, 同时也是法治建设的最基本的方面与内容。法治实践包含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的监督乃至更多的方面。没有法律制度就不可能谈及执法、司法、守法和法的监督。

       其次, 法律制度具有确定性、明确性的特点, 便于人们掌握与运用,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防止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因误解而发生偏差, 有利于法治国家建设的有效进行。

       再次, 中国是一个长期实行成文法并以成文法为主的国家, 有着重视法的制度建设的历史传统, 要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注意到中国的这一历史传统, 把法的制度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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