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充分的主动权

       擅长预见的人对未来作的推断比较正确, 或基本正确。正确的预见, 其价值意义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1 、正确的预见能为计划与决策提供依据运筹谋划, 须先预见未来。预见正确才能使人们把握事物未来发展的轮廓, 并依据对未来轮廓的认识,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方法、措施等。才能使人们在行动时, 明白该做什么, 不该做什么, 先做什么, 后做什么, 取得充分的主动权。

       2 0 世纪7 0 年代末, 日本与美国展开了一场汽车战, 几经较量, 日本获胜。因为日本注重科学预测, 早在6 0 年代就预测到:能源危机的爆发周期缩短, 冲击强度日益增大, 势必会影响到汽车市场。据此, 他们作出了设计廉价省油的小型汽车打入国际市场的决策。美国缺乏这种科学的预测, 结果只能" 俯首称臣" 。可见经济要发展、企业要生存, 决策的预见性极其重要。

       2 、正确的预见能充分估计未来前程中的困难或机会

       事物在发展中总会受到种种因素的作用。这些因素中, 有的会对事物的发展进程起阻碍作用, 有的则会对事物的发展进程起推进作用。正确的预见使人们预先预测到前进中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预知前程中的困难与机会, 使人们心中有数, 早作准备, 采取有效措施, 应付自如, 及时排除困难或利用机会, 使未来朝着有利于自己愿望的方向发展。

       1 9 4 1 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 周恩来就预测对日战争是长期的, 初期还会有若干失败, 也许会丧失若干岛屿、土地以及交通线, 然而决不要悲观, 只要太平洋沿岸各友邦和各民族团结一致、互信互助、不怕牺牲、坚持到最后, 必然会改变目前太平洋战争的不利局面。此后战争的进程正如周恩来所预测的那样, 一步一步走向胜利。

       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载体

       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载体, 也是一定数量权利义务的总和

       无论是强调权利还是强调义务, 在逻辑上都具有同等的效果。在实践中, 由于权利义务的不同属性和人们对于权利义务的不同心态, 情形迥然有别。是保障权利还是保障义务, 是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重要的区别。保障权利是法治国家的明显特征。

       要保障权利, 必须考察权利保障的制约因素。权利的保障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 一是权利受义务制约; 二是权利受权力的制约。

       保障权利要求以权利的实现带动义务的履行。权利与义务是构成法的两大要素。在权利与义务之间, 作何种价值选择, 是任何法律时代都存在的法的价值判断。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有着一种错误的认识, 似乎两者之间只有一种关系, 学者们的认识也只有一种才是正确的。即只有权利义务一致的理论和口号才是惟一正确的。实际上这是十分狭隘的。从不同的侧面认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 其结论自然就有所不同。在价值意义上, 我们所应提倡的是权利先导。因为权利与义务在总量上是相等的。在理论上似乎强调义务或者权利, 都是一样的, 都能达到二者实现的目的。然而强调义务和强调权利的实际后果是不同的, 因为每个人都有关心自我的本能。权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具有比义务更大的号召力。因此从保障权利出发带动义务的履行, 比从义务出发更加有效。保障权利的意义远非仅限于此, 它还有利于社会权利的扩大和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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