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唯物辩证方法是在批判吸收西方其他法哲学方法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一种崭新的法哲学方法, 在法哲学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唯物史观方法揭示了法的物质根源社会经济关系与法权表现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 恩格斯在总结哲学发展的历史过程时第一次对哲学的基本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他指出, 全部哲学, 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 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存在决定思维, 还是思维决定存在, 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本界线。凡是认为存在决定思维, 物质是第一性, 精神是第二性的思想家, 就属于唯物主义的阵营; 凡是认为思维决定存在, 进而断言精神是世界的本质的思想家, 则属于唯心主义的阵营。这一思想对于认识法律现象与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 具有决定性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一个基本理论前提, 就是强调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 而精神却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这一唯物主义法律观坚持人们在理解现实世界时, 决意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人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 他们决意毫不怜惜地牺牲一切和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

       但是, 法的领域中的客观事实则与黑格尔的命题恰恰相反。

       国家、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 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 归根结底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经济关系, 而不是国家和法。国家和法没有一个能够独立发展的独立领域,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应该从社会的经济发展条件中得到解释。国家、政治制度是从属的东西, 而市民社会, 经济关系的领域是决定性的因素。国家和法都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

       切忌随便称对方为说谎者

       在采访对象的话前后对照, 一旦发现有自相矛盾之处, 要联其前言后语, 抓住不放, 并巧妙地当场要对方做出解释。

       在采访一些善于玩弄政治手段的人时, 她不是孤立记录每一个问题, 而是把对方的话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决不允许那些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话存在。而法拉奇总是判断非常敏捷, 从不让被采访的对象有隙可钻。她善于捕捉自相矛盾的话并提出来, 请对方解释, 并把前言后语一齐记录在案。

       法拉奇这种提问方式告诉我们, 如果你知道回答问题的人在撒谎, 怎么办。怎么说呢? 能向他说:" 你在撒谎吗? " 一般说来, 这是不可以的( 除非公开的) 。面对面的对敌斗争的人你可以这样说:" 噢, 这很有意思, 不过我记得你过去( 或刚才) 说的话与此相比有些出入, 我希望能弄清楚。" 然后就拿出证据。有的人可能会说:" 噢, 是我不好。" 于是开始纠正自己说的话。但有些人却是一意孤行, 坚持错误。那么, 你不妨把现时的话或搪塞之词记录在案, 到需要摆材料的时候, 把他两种说法放在一

       起, 让大家去判断孰是孰非。特别在处理一些重大的问题时, 这样做是绝对必要的。你不要随随便便称对方为" 说谎者" , 因为这可能被人说成是诽谤, 甚至你会被控告, 即使你有了充分的证据而获得最终的胜利, 但你会为摆脱其无理纠缠耗费时间与精力, 倒不如用事实来说明问题。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