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发音则多由对事物的辨别

       在婴儿学习发音的过程中, 就表现出男女差异。男孩的发音似乎是无休止的、连续的, 伴随着握拳等动作。女孩的发音则多由对事物的辨别、吸引或兴趣所引起。因此可以推测, 女孩对事物的反应更多地与语音相连。

       在八岁左右, 男女语言能力差异开始增大。上中学以后, 女性的优势更加显露出来, 女孩不仅在阅读速度和复述阅读内容方面强于男孩, 而且在写作、句法等方面也强于男孩。我们不难发现, 一个女中学生常常会把一件事情描述得活灵活现, 而一个男孩往往把生动的事情描绘得简单无味。如果你在大街上或公共汽车上看到女同志与人发生口角, 经常听到" 真缺德" 、" 真烦人" 等比较温和柔软的词汇, 而男人们在这种场合就不同了, 你也许能听到" 你找死呀" , " 你眼睛瞎了" , 甚至比这更难听的脏话。这就是男女在生活中运用语言的差别。

       一般说来, 女性说话比男性更加准确, 更加接近规范, 这也决定了女性对一种陌生的语言, 容易学会并且快速熟练地掌握。例如在汉语语音的平仄音发音方面, 女孩子比男孩子强。在偏离地方话接近普通话的语调方面, 女性比男性强, 我们很少发现一个在外地生活了多年的妇女仍是满口家乡话, 但却能发现许多生活在外地的男人, 口音中仍夹杂着故乡口音。在美国人中, 对苹果一词的发音有6 3 % 的男人不准确, 而发生此错误的妇女只有2 9 % , 这无疑归功于女性优越的语言能力。

       在说话的声调方面, 女性的说话声调更悦耳, 使人感到舒心、快乐。说话中, 女性更倾向于用惊讶、欢乐、柔和的声调。相比之下, 男性的声调则比较平稳。就音高来说, 男性只有三个相对的高音水平, 女性则有四个。女性多一个最高的音调, 这一声调有助于妇女表达强烈的情绪和多变的音色。

       审判解释、检察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的重要性还在于, 法律解释是以对法律的理解为前提的, 按海德格尔的说法, 没有理解就没有解释和应用。而法律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法律运用的一种方式。如果从理解的意义上认识法律解释, 那么也就可以说, 法律解释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 它能不断促进法律以扬弃的方式作良性的发展。

       总之, 按照贺卫方教授的说法, 法律解释的过程蕴含了法律发展的内在机理, 同时保证了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法律解释的状况深受一国的特殊国情和法治水平的影响。我国的法律解释具有以下特点。

       在我国, 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三种。前两种司法解释又分别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别性解释, 是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 对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所作的表现在法院判决和检察院决定中的解释, 这种解释只在该判决或决定生效时才对该具体案件有法律效力, 而没有普遍约束力。另一种是规范性解释, 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以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不能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否则解释无效。此外, 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为了更好地协调和配合, 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 还采取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进行解释的形式。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