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对输入信息的筛选

       人的行为可以致病, 但人的行为也能防病和对身体有保健作用。许多科学研究和医学实践都证明了这些。那么, 为什么行为因素能提高人对疾病的抵抗力, 对健康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呢? 这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解释。

       一、信息代谢学说

       人是一个高级、复杂的信息代谢体。人随时随地都在接受各种内、外在的输入信息。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处理之后,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形成终身信息循环。在信息循环代谢过程中, 人也不断对外发出信息。一些所谓不利的社会、心理、行为因素实质上可作为一种异常的输入信息。他们的输入必将严重干扰人的正常生命活动, 而行为保健就是通过一系列技术和方法, 干预人信息代谢的基本过程, 包括对输入信息的筛选、阻尼、缓冲, 对已接收的不利信息的转化处理和排泄, 对反馈信息的调控, 以及通过代谢对有利信息的利用等。在这一系列的行为保健干预过程中, 人通过信息代谢既发挥了自身发展的作用, 又发展了自己的抵抗能力, 而起到一种保健作用。因此, 可以说行为保健实质上是对人的行为代谢的一种有益干预。

       二、心身相关说

       身体是心理行为活动的基础。而作为人, 其根本特点在于身体健康离不开心理行为活动的支持。各种行为保健措施通过调整、控制人的心理行为向有益于健康的方向发展, 自然会对躯体健康产生有益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 人的躯体健康有时完全取决于心理行为的作用。譬如, 有不少被认为不治之症的疑难患者反而通过积极的心理行为活动" 自动地" 痊愈。

       三、社会相关说

       人是社会的动物。因此, 人在受到挫折打击时, 社会给人带来的支持和安慰是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的。所以, 在特定的情况下, 社会支持会对人的健康产生难以估量的作用。通过社会支持, 可使处于极端危险境地的人产生巨大的安全感; 通过社会支持, 可使悲痛欲绝、孤独无比的人产生认同感、归宿感、价值感。因此, 社会支持是行为保健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侧面。

       关于行为保健的原理的学说还是十分粗浅的。由于过去研究较少, 重视不够, 故极大地干扰了行为保健的发展。面对今日十分猖獗的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意外死亡等的挑战, 必须致力于行为保健理论和实用技术的研究, 探索出一条对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行为保健的路子来。

       得贤与得法

       一位女记者拒陪酒遭暴打, 事发重庆, 据称肇事者" 颇有背景" , 耐人寻味的正是" 背景" 。背景由于" 背" 而不容易直接看到, 这里就有" 保护伞" 的意味。有" 伞" 一挡, 就看不到了。想" 看到" 就费事, 就费时, 越想" 看" 破, 旨在揭露或披露, 还费人力和财力。

       发生在太原的是" 打黑" 第一案开庭, " 保护伞" 是晋城组织部长, " 背景" 就更不容易直接看到了。背景, 背后的意思, 背后的" 名堂" 的意思。顶着人民群众信赖的桂冠, 加上他的" 公仆" 身份给" 主人" 的和颜悦色的假象, 以及公正履法的伪善庄严, 对他本应该发现的发现不了, 原因就是因为你越想发现, 他就越不让你" 发现" , 所以就费事费时费人力和财力。现已退休的芝加哥警察局前刑侦队长汉哈特在美国地区联邦法院承认, 从退休前二年起10多年以来一直担任一个黑团伙的头领, 只因他这身份, 发现他的" 背后" , 不管有没有" 伞" 都耗费巨大。

       惩治彼类, 都不乏使用相似的手段, 经过也大抵相似, 这就是调查过程。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高平绰号叫" 黑猪" 的宋魁祥; 河南沁阳横行霸道、疯狂剑财的马氏兄弟, 等等等等, 无不如此。还有一点, 不管中国的, 外国的, 历史的, 现今的, 只要你用心比照, 都" 似曾相识" 。在这里, 有过、发生过; 在那里, 也有过、发生过; 甚至他们的" 伞" 都有酷肖的描画, 背景都有背景, 保护都有保护, 他们对社会的为害程度, 也具有" 互补" , 罪恶的短长, 一" 凑" 就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同一" 基因体" 。

       不久前有白玮撰《黑势力是如何壮大的》一文, 披露" 黑猪" 的斑斑劣迹。他从1995年成立雅翻公司, 先后办起了煤矿、炭场、拳击俱乐部, 纠集一些有" 前科" 人员, 无恶不作, 可" 背景" 一出来, 骇人一跳:市委书记张喜来。何以……? 因为他没有拒得了" 腐蚀" , 因而就对腐蚀自己的人" 保驾护航" , 这么一来, 这里的" 天下" 就失去了阳光。

       宋人吴曾在他的《能改斋漫录》中有一篇《蒋川摘大姓李申弃市》, 说:" 蒋侍郎堂初知抚州临川县。县有大姓李申, 积为民害。乃复僭拟亡制, 动作不法。承前宰无敢摘其罪。公至, 缘事捕治之。尽得其奸状, 卒坐弃市。害根锄去, 合境慰悦。" 凡" 涉黑" 重案, 只要做一个大略比较, 时间不同, 人物和地方不同, 其行为、性质却无不同。如果人类能掌握一种跨时空的录音设备、录像设备, 或采集到对案犯的笔录, 连他们通常的动作、口吻, 笔录的口供, 不知善良的人们信也不信, 有的会" 小说般" 雷同。远在千余年前蒋侍郎侦察处理的" 大姓李申" 的案子, 一定与今天" 马氏兄弟" 在犯罪情节上找到这样的或那样的相仿佛的丑行。利用家族、宗派为害一方, 无不与收买了" 前宰" 有关。抚州临川县的那位黑社会首领李申之所以能够长期逍遥, " 积为民害" , 把一些帮规式的东西暗中制定或重新拾起, 以不法为法, 而这个县的历任官员有目无睹, 充耳不闻, 缩头乌龟一样" 无敢摘其罪" , 不是" 拿了人家的手短, 吃了人家的嘴短" 才叫怪。蒋" 侍郎" 来了之后, 或许既不" 拿" 也不" 吃" 他们的, 因此就" 敢" 管。你李申收敛了也不行, 就这么" 罢休" 了么? 老百姓不依, 人的良知也不依、法理不依。于是便根据其原有的罪行进行哪怕是极困难的调查, 从抓到少量证据开始, 先把罪犯逮捕, 进而落实他的种种恶行, 将他" 弃市" 杀头, 铲除了临川县的" 害根" , 因此" 合县慰悦" , 欢腾起来了。想那" 前宰" 也是脱不了" 干系" 的。

       古往今来, 对李申这样的坏人, 不敢管就是保护, 而况助纣为虐者流?

       《民国史料笔记丛刊? 自勉斋随笔》里, 作者陈邦贤《天下治安惟在得贤》一文, 这个题目是引用的清初名臣范文程常说的一句话。只是这种观点仅对了一半。一个国家没有法治德治, 不严肃法治力倡德治, 它的官员没有法律撑腰、道德维护, 嫉恶如仇而成功的, 也仅能是蒋公那样的个别。今天日清月朗, 魍魉一时为害, 作为" 保护伞" 这样的" 背景" , 也无不日日在惊惧之中。

       宋人杨时在他的《河南程氏粹言论政篇》也引用了程颐一句话:" 治则有为治之因, 乱则有致乱之因, 在人而已矣。" 这也是陈邦贤、范文程的观点, 然而历史却已经证实, " 在人而己" , 这只是个" 官德" 的问题。从长远看, 得" 贤" 而且有" 法" , 人人有行为规范, 都" 贤" , 谁也用不着谁保护, 只" 法律保护" 一项, 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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